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

兒時的回憶─高雄

跟老師犯衝喔!記得有一次一位女同學,仗勢家裡有錢。

在上課之際,胡亂找麻煩,不但亂打人,打到我的腹部,我不得已才還手,還惡人先告狀。

她竟跟老師說:『我打她的頭及肚子』。

老師竟然叫我當眾跟她道歉,也就罷了,還寫悔過書,真是夠了!

這是什麼天理啊!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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